
雞傳染性支氣管炎病毒(IBV)也屬于新型冠狀病毒中的一種,時有IBV免疫雞群發病的情況,而人醫針對這次新冠病毒肺炎采取的療法,對獸醫防治雞傳支可提供借鑒。
禽業大考難題層出·特邀知名專家解讀

魏建平 博士
中國農業大學獸醫學博士,現任大連成三集團首席技術官,知名家禽養殖管理專家,理論研究水平高,實戰經驗豐富,在蛋雞和肉雞集約化飼養的技術管理與傳染病的控制技術、免疫與防疫技術研究、黏膜免疫技術研究、雞傳染性支氣管炎及家禽呼吸道疾病防控與免疫接種等多個領域,均取得肯定性成果。
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來襲,國家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正經歷著大考,家禽養殖業正面臨著重重挑戰。在此,通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應對策略以及人醫對COVID-19的發病機理研究與診療方法,總結出對家禽行業及企業在應對突發事件、防治家禽疾病方面的一些啟示和可借鑒之法,與眾分享。
家禽業對社會依賴愈加密切,法律法規補課尤顯重要
截至目前,國家發布并實施的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國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梢灶A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級別的劃分標準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確定的部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其中,甲類傳染病包括鼠疫、霍亂;乙類傳染病包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2020年1月20日列入)、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等26種。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傳染病暴發、流行情況和危害程度,可以決定增加、減少或者調整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并予以公布。對乙類傳染病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此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隨著家禽產業規模擴大與產業鏈條延伸,引種、飼料、疫苗、藥品、燃料、產品銷售等環節對社會的依賴程度愈加密切,一旦出現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其影響程度比家禽發生重大疫病更加嚴重。為抗擊這次新冠肺炎疫情,自2020年1月23日起,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紛紛啟動I級應急響應,各行各業的正常生產秩序被打亂,家禽行業首當其沖。因此,重新學習國家甲類、乙類傳染病及控制措施,補課國家突發事件及公共衛生事件方面相關法律法規,深入了解相關處理預案,就能充分理解針對COVID-19的管控措施實施的法律依據,對家禽行業及企業眼下及今后應對突發事件及戰略管理均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全球已有80-100個科學家團隊正在為COVID-19建模。圖為美國計算機科學家亞歷山德羅·韋斯皮尼亞尼(Alessandro Vespignani)及其同事開發了一種COVID-19的預測模型——EpiRisk,它是一個計算平臺,基于在世界一個或多個區域中檢測到的受感染個體的數量,此平臺會估測兩大主要指數:輸出病例、相對出口風險。通過點擊地圖中的區域,用戶可以檢查單個位置的相對風險和輸出病例的概率分布。
基于家禽業自身,建立應對公共危機管理體系
在只針對家禽感染疾病的防控方面,雖然行業有比較完善的體系和實操經驗,但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方面存在嚴重不足。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風險管控措施,是國內近百年來最嚴格的,也是規模家禽養殖業發展以來從未經歷過的,雖然此前經歷過H7N9事件,但行業及大多數企業依然一度陷入手足無措的境地。
與此同時,加上行業對突發事件應對方面的認知長期性存在不足,自救意識反應慢,即使在國家出臺明確的復工生產政策時,各地家禽企業復工情況也不一致,而各地家禽行業及企業與地方政府之間溝通能力的差異也是一大影響因素。如,涉及到復工的重要條件,包括員工返崗、原料入場、產品銷售等均出現經驗不足、解決問題緩慢等問題,缺少有效的應對措施。
經過COVID-19,針對可能發生的特別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家禽行業及企業需要進一步清醒認識到關注公共危機是補齊自身短板的必要措施。為此,行業可以建立公共危機預測平臺,定期發布有關信息;企業應該指定信息管理部門,建立并完善符合自身的公共危機應對預案,并及時收集被國家列入公共危機的事件信息,分析其危害程度,關注其影響范圍,提前為企業提供危機預警信息,啟動應急預案,減少應急損失。
家禽企業在制定應急預案中,要鎖定企業針對社會依賴性較強的生產環節,進行合理布局。如飼料原料、添加劑、種雞來源、產品銷售區域等。由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人員密集的大城市及周邊區域影響最大,所以要根據公司的資金和庫存儲備能力,做到分布遠近有序、大小規?;パa。在未來員工組成方面,要考慮外地與本地員工的合理比例,做好員工儲備。此外,家禽企業要了解有關突發事件的科學預測模型,并及時了解限制流通的預測期限。以此,及時彌補地方勞動力儲備庫、與政府協調溝通關系等方面的不足。

冠狀病毒(Coronaviruses)是目前人類已知的RNA病毒中基因組最大的病毒,其長度為27至32 kb(千個堿基對),它在鳥類和哺乳動物中廣泛分布,蝙蝠是擁有其最多基因型的宿主。γ冠狀病毒屬主要包含“禽冠狀病毒”,其中,最突出的是雞傳染性支氣管炎病毒,即引起雞呼吸道和生殖道疾病的重要獸醫病原體。δ冠狀病毒屬包括最近在幾種鳴禽(雀形目鳥類)中發現的“禽冠狀病毒”。
COVID-19研究與診療法:家禽疫病防控有哪些可借鑒之處
針對一些新冠肺炎患者前期病癥較輕,但后期突然加重甚至死亡,一些專家認為這可能與“炎癥風暴”有關?!把装Y風暴”也稱細胞因子風暴,意指某些病毒感染或當機體免疫功能異常時,促炎性細胞因子持續大量產生,不斷活化更多的免疫細胞聚集到炎癥部位,過多的免疫細胞及多種促炎細胞因子引起組織充血、水腫、發熱、損傷,還可能引起其他繼發性感染甚至導致“全身炎癥反應綜合征”,最終患者因多器官衰竭而死亡。
與死亡病例相關的問題還包括肝臟損傷,有關專家認為,對于COVID-19患者所出現的肝損傷,大致可以分為在早期以病毒損傷肝臟為主、早中期藥物性肝損傷為主和危重患者肝臟缺血引起的肝損傷,大量的病毒激活了人體的免疫系統。隨著免疫細胞激活,大量白細胞與淋巴細胞會釋放炎性介質,從而殺死病毒。但炎癥介質過度的釋放后,會產生炎癥因子風暴效應,引發肝損傷。
人醫基于COVID-19發病機理的分析,有針對性的開展治療,提示我們獸醫:禽流感病毒也均可導致細胞因子風暴,進而引起ARDS(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而ARDS的病死率達40%~70%;家禽的急性烈性傳染病,在臨床剖檢中也可以看到多器官損傷,出現尖峰死亡期,此中是否也存在“炎性風暴”和肝、腎損傷導致的死亡率升高?如何通過發病雞的肺、肝、腎臟器的組織學變化和臨床血液生化變化來驗證炎性因子的存在和損傷的性質。如果一旦被證實,家禽病毒病的治療方案就會有不同。
事實上,冠狀病毒是自然界廣泛存在的一大類病毒,可以感染人和多種動物,豬、牛、禽類。COVID-19是目前已知的第7種可以感染人的冠狀病毒, 包括SARS-CoV(引發重癥急性呼吸綜合征)和MERS-CoV(引發中東呼吸綜合征)。
雞傳染性支氣管炎病毒(IBV)也屬于冠狀病毒中的一種,病原多變,血清型眾多,感染后引起肺及呼吸系統損傷,部分血清型引起嚴重腎損傷或生殖系統傷,危害養殖業多年,并有復雜化、常態化的趨勢。目前,通過弱毒疫苗和滅活疫苗免疫對IBV進行防控,但隨著免疫次數增加,時有免疫雞發病的情況。
人醫治療COVID-19的療法,對獸醫防治雞傳支可以提供借鑒之法。國家發布的1~6版COVID-19的診療方案中,中醫治療均被列入其中,一些中藥成方也被國家和省市醫院進行臨床使用觀察。如,麻杏石甘湯、麻杏薏甘湯、銀翹散、黃連解毒湯、蓮花清瘟膠囊、清瘟敗毒飲、玉屏風散、藿香正氣膠囊、疏風解毒膠囊(顆粒)、金花清感顆粒、防風通圣丸(顆粒)、清開靈注射液、小柴胡沖劑等,并取得肯定性效果。
近年來,經過對在家禽等農場動物的臨床效果進行總結和分析,亦獲得了一些肯定性效果的中獸藥成方。如,清熱解毒作用的清瘟敗毒散,止咳化痰作用的麻杏石甘湯,解熱作用的小柴胡沖劑等。鑒于此,亟需進一步明確中獸藥在家禽發病不同階段的不同作用,精準施治,提高療效。